2005年2月2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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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学生买保险按乱收费严肃查处
范春生 王莹

  针对近来教育部门、学校与保险公司联手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举报投诉明显增加的情况,辽宁省政府纠风办、辽宁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严禁将保险费列入学校代收费项目,违者不仅要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还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据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韩玉起介绍,自2004年秋季学校开学后,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举报投诉有所增加。据群众举报投诉和纠风部门的调查了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的学校仍然由学校教师或管理人员组织学生入保险,有的中小学校将保险费列入代收费项目,一些高等院校在新生入学伊始就在收取学费等费用的同时向学生收取数年的保险费。另外,有的教育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与个别保险公司发通知要求学生在某一保险公司入保险,并在教育部门确定保险代办员,还有教育部门和一些学校受利益驱动组织学生入保险,收取代办费。
  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沈阳某保险公司负责人一语道破“天机”,学生保险业务大部分存在直接或间接回扣问题。目前辽宁幼儿园、中小学校、普通高校在校生总人数约700万人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学校长坦言,在一些学校里,一个班的学生平安险回扣大体为200元以上,如果按照一个学校30个班计算,仅此一项,相关教育人员的总提成就可达到6000元左右。
  辽宁省此次专门下发通知,认为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实质就是教育乱收费。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和辽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出面要求学生入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不得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必须独立进行,不准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名义要求学生投保。学生入保险一定本着自愿原则,提倡保险公司与学生家长直接见面商议保险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学生提出指令性的要求。
  辽宁省还严禁将保险费列入学校代收费项目。辽宁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今后如发现各级各类学校代收保险费,一律视为教育乱收费,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近一段时间,辽宁省各级政府纠风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行为。对在通知下发后发生的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问题,不仅要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还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校长撤职。